转售闲置物 “闲鱼”卖家被判侵权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08:03:27

  龙8登录龙8登录转卖个人闲置物品本是一件勤俭持家的好事,但若未谨慎交易,则可能侵犯他益,最终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日前,泉港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在“闲鱼”平台转售闲置物品时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纠纷,卖家被判赔偿500元。 □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庄雅婷 黄婷婷

  仅是将自己闲置的一副眼镜,在“闲鱼”平台上进行转售,小雪(化名)怎么也想不到,竟然会因此吃上官司。

  看着家里一双高跟鞋、一个包、一副太阳镜等均没使用,2022年5月份,小雪在“闲鱼”平台上发布出售的消息。其中,太阳镜售价99元,并标注“全新未使用暴龙太阳镜”,太阳镜本身带有“BOLON”字样。

  同年5月24日,远在千里之外的杨某某拍下了这副眼镜。6天后,她收到货了。她从拍下货物到收到货的过程,均有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。

  原来,杨某某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爱亦锐公司)的委托代理人。她发现,小雪卖的这副“暴龙太阳镜”并非真的,而是冒牌货。

  “暴龙”“BOLON”的商标专用权人爱亦锐公司认为,小雪在其个人“闲鱼”账号上销售的闲置太阳镜侵害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,为此,2023年,爱亦锐公司作为原告,将小雪起诉到泉港区人民法院,请求判令小雪赔偿爱亦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。

  庭审时,小雪称,她通过“闲鱼”平台出售个人闲置的暴龙眼镜,不存在开设店铺大量销售暴龙眼镜的行为,有别于普通的商品销售商。该眼镜系其通过网络渠道购买,作为普通消费者,她不具备辨别所购产品真伪的能力。即便该眼镜系侵权产品,她销售时并不知情,主观上无侵权故意。

  小雪还称,该眼镜销售价格为99元,爱亦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受到的实际损失,如今要求她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,无事实和法律依据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雪未经许可,在“闲鱼”平台所发布的销售链接标题中使用“暴龙”字样,且其销售的闲置太阳镜带有“BOLON”字样,与爱亦锐公司案涉商标构成相同且均用在同类产品上,该闲置太阳镜系假冒案涉商标的产品,易使相关公众对被诉侵权产品来源产生误认,其行为侵犯了爱亦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但小雪并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的销售商,其在“闲鱼”平台转售个人闲置物品仅1件,对该商品来源的注意义务及谨慎审核义务不应苛以过高的要求,侵权主观恶意较小,获利很少,造成案涉商标权利人损失有限,综合考虑上述因素,判决小雪赔偿爱亦锐公司500元。

  法官介绍,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,越来越多用户通过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处置个人闲置物品。二手物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商品利用率,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,但在转售个人闲置物品时应遵守法律规定,合法、有序地进行交易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。该案中,小雪通过闲鱼平台转售个人闲置物品,但转售的物品系假冒案涉注册商标的产品,其行为侵犯了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,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  法官提醒,一方面,购买商品时应谨慎审核商品来源,从官方渠道、正规商家选购商品,同时可通过查看资质、扫描防伪码等途径查验是否正品。另一方面,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,买到假货后可依法向销售者主张相应权利,禁止在市场上再进行转售,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。